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,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和《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,满足市场发展和企业需求,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现开展2025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范围
立项申报应紧贴国家、行业与河北省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,可围绕当前亟待发展且现有标准体系未涉及和覆盖的领域;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体系等,吸纳科技创新成果,优先支持促进行业发展,市场需求旺盛,填补国家、行业标准空白的标准项目。包括各领域产品标准、技术标准、管理标准、工作标准、服务标准等。
二、申请立项条件
1.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不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;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,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;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无交叉、无重复;
2.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、必要性和可行性、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、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,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;
3.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,有配套的技术、设备及人员条件,已经做好制定标准的前期工作;
4.项目技术内容成熟,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,具备应用的条件;
5.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,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,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,并负责落实标准项目进度、质量及工作经费。
三、经费
标准制定经费由主(参)编单位承担。
四、申请流程
1.请申报单位将标准草案、标准立项申请书(附件)电子版(word版)发送至指定邮箱,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。
2.本会将根据申报情况,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等审核工作。
3.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,同时下发立项通知。如项目评审未通过,则该项目不予立项。
五、编制发布
1.批准立项后,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,具体要求按《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2.标准发布,按照《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制修订工作流程,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,统一编号、发布。通过本会官网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(http://www.ttbz.org.cn)对外发布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郭红乐
电 话:0311-83998395
邮 箱:xuehui201004@163.com
地 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二环南路128号413室
附 件 :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